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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肯

妳的確沒錯,我對鮮花的確沒有什麼激情。活動時多情詩人情話製造機硬是把工作人員送他的玫瑰塞給我時,還在宿醉的我差點很直接反應的推開,電光石火之間理智飄過我恢復了對陌生或者不熟的人的客客氣氣,微笑說不要我不喜歡玫瑰。

那束花在一番推拒之後還是被我帶走,後來就留在妳跟羊人當天借宿的房間裡。我想你們也只是任之留在窗邊的桌上。

眾花之中我唯一比較有好感的是桔梗,喜歡它的低調沉靜平易近人。並不知道桔梗的花語是「絕望的愛」,是曾短暫通信的M說了才知道的。當時他還以「桔梗花開」為名寫了首詞,並找人譜曲演唱錄音,我聽著聽著微微感動。

後來我們漸漸少了聯絡直到斷了聯絡。仿彿中學時代交的筆友,寫著寫著總會理所當然的斷了音訊,然後怎麼都想不起到底當初是誰開始沒有回誰的信。而與m的斷線我是記得的,我們同時停止了給彼此寫信,仿彿通信的感覺在該剎那忽然毫無理由的終止。硬要找一個理由就是忙碌。

忙碌永遠是最好的理由。狗一般的生涯中為柴米油鹽打拼,誰好意思責怪。電話響起接起來說我在忙,若對方繼續糾纏就是不識相。而後來我不想聽誰的電話我會很坦白的說︰我現在不想說話。

即使無理,只是希望誠實可以被了解。

關於桔梗,很久以前公司派對曲終人散,我到花籃中挑起盛開的桔梗。在游樂區打著XBOX的男孩們叫了我的英文名字問何必拿花。我沒有說什麼,中澳混血同事邊打著電動邊刻意說︰喔,沒人送花給我,沒人送花給我。我看著他說︰尼克夠了。他住了嘴,男孩們打機的尖叫掩蓋了沉默。我捧著花離開。

並非經不起別人的調侃,只是不願自己看似正當的行為,被劃入一般可笑的定義中。即使只是喜歡家中有一些植物看了賞心悅目,獨身女子買花拿花不知何時起變成了一種自慰性的孤獨舉動。許多男子還有一個壞習慣,就是喜愛用花朵來比喻女子。如玫瑰般帶刺,如牡丹般高貴,如百合般純潔等等。難道他們不曉得玫瑰普遍得近乎氾濫,牡丹开花在日本文化中代表一年中人最困乏的时期,百合的花粉沾到衣服很難清洗嗎。何況花的表面特徵,怎麼能概括號稱全宇宙最難了解的靈長類女人?

又或者阿肯,也許只是我和妳的習慣。硬要把大紅色的華麗地毯全部掀開審視地板原樣,再脫鞋赤腳行走感到冰涼而暢快。

其實鮮花以外,要討一個女子歡心,還有很多選擇都遠遠好過玫瑰。之於我,送本書,送本琴譜,送臺古箏,一大塊蛋糕,一瓶香檳,一大盒蔓越梅,一件我在猶豫著要不要買的洋裝,一首情詩,一封情書。之於妳的話,可能就相機,不限航程的機票,還有書啊唱片。實實質質的東西,實實質質的感受。情詩與情書也是實實質質的,只要當中的情感實實質質。

雖然我並不愛玫瑰,但永遠記得前男人唯一一次送花給我的樣子。在我湊熱鬧的叨念你都不送花給我之後,有次情人節剛下班回家的他忽然從背袋中拿出那束小玫瑰,尷尷尬尬的放在我手中。我愣了一下,回神之後只是大笑說你沒事送我花幹嘛我比較喜歡鑽石戒指。他咕噥了幾句走出房間,瘦削到不行的他肩膀忽然好寬好厚。

很實質的一個記憶,雖然已僅僅是一個記憶。


薇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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